1.燃烧室试验台位改造具备试验条件,外部条件基本到位。
2.完成试验平台系统集成工程设计,长周期设备签署合同并开展工程设计。
3.连云港基地 3001#、2001#、3002#及浦东基地 101#主体竣工。
2021年
1.完成试验平台设备合同签署、非标设备和试验件设计。
2.开展测试测控系统集成设计。
3.完成公用系统和配套工程设计,全面开展土建施工及安装工程。
2022年
1.完成试验平台主要设备交付。
2.完成测试测控系统集成设计及设备采购合同签署。
3.配套工程基本完工,具备试验平台及公用系统设备进场安装条件。
4.完成公用系统安装调试和试运行,具备试验平台调试条件。
2023年
1.完成测试测控系统设备交付,具备系统调试条件。
2.完成试验平台设备和测试测控系统安装、单体调试,具备联合调试条件。
3.配套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。
2024年
1.完成试验平台/系统联合调试和性能测试。
2.建设单位完成工艺、资产、财务、建安、档案自验收,提交验收申请。